口头遗嘱需要几个见证人,两个人行不行?
我想立个口头遗嘱,不知道得找几个见证人。有人说两个就行,可我不太确定。我就想弄明白,从法律上来说,口头遗嘱到底要几个见证人,两个够不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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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通过口头表达的方式来处分自己遗产的一种遗嘱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这就明确告诉我们,口头遗嘱是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 这里的“两个以上”,意味着最少是两个见证人。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找两个见证人是符合要求的。不过,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当见证人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还规定了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员范围,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也就是说,见证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这样才能保证见证的公正性和遗嘱的有效性。 总结一下,口头遗嘱是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两个人是可以的,但这两个见证人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可能会影响遗嘱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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