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父母离婚会怎么判?


在残疾父母离婚的案件中,法院的判决主要涉及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财产分割等方面。 首先是是否准予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残疾并不是阻止离婚的理由,关键还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其次是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虽然父母残疾可能会对抚养能力有一定影响,但不是决定性因素。比如会考虑父母的健康状况,能否有精力照顾孩子;经济实力,是否能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条件;育儿环境,孩子成长的家庭氛围等。如果一方残疾但有稳定收入、家人能帮忙照顾等,也有很大机会争取到抚养权。 最后是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残疾一方,可能会适当给予照顾,比如一方残疾且生活困难,在财产分配上可能会多分一些。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 。 监护权: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