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籍离厦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又缴交会怎样?


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基本概念。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住房相关需求。它是一种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对于外地户籍职工离厦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又重新缴交的情况,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层面来分析。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都应当遵循相关规定。当外地户籍职工离厦时,如果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可以办理提取手续的。例如,有些地方规定,外地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旦完成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会清零。而当职工重新回到厦门工作,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重新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时,职工会拥有一个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重新缴交后,公积金的使用规则总体上和之前是一致的。但在一些具体方面,可能会因为政策的动态调整而有所不同。从缴存方面来看,重新缴交公积金时,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通常是根据职工新的工资收入情况来确定的。单位和职工需要按照规定的比例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一般来说,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则在当地规定的范围内,通常为5% - 12%。在提取方面,重新缴交公积金后,职工要再次申请提取公积金,依然需要满足相应的提取条件。比如,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等情况。不同的提取情形有不同的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以购买自住住房为例,职工可能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相关材料,经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提取手续。关于贷款方面,重新缴交公积金后,如果职工想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当地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条件。通常要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一定的期限,比如6个月或12个月以上,同时还要符合其他的贷款条件,如具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信用记录等。如果之前离厦提取公积金时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那么重新缴交后申请公积金贷款,在贷款额度等方面,会按照当地现行的贷款政策来执行。如果之前有过公积金贷款记录,且贷款已结清,那么重新申请贷款时,可能会受到一些政策的限制,例如贷款额度可能会有所降低等。总之,外地户籍离厦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又重新缴交,虽然公积金账户有过提取的历史,但重新缴交后,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职工依然可以正常享受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权益。但具体的政策和操作流程,建议职工及时关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规定,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