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员工被用人单位辞退是否需要补偿?
我是一名外包员工,突然就被用人单位给辞退了。我心里很不踏实,也不清楚这种情况自己能不能得到补偿。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说,外包员工被用人单位辞退的话,到底需不需要给补偿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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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员工被用人单位辞退,用人单位并非必然要给予补偿。 首先要明确,外包员工的劳动关系通常是和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和实际用工的用人单位一般不存在劳动关系。正常情况下,用工单位将外包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不需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被辞退的外包员工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重新安排工作岗位;并且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这在《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中有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要履行相应义务。 不过,如果出现用人单位以无辜理由解雇外包员工等违法辞退的情况,那么就需要支付补偿了。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按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年限未达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要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 但如果外包员工自身存在重大过错,例如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通常就不需要支付补偿了。 相关概念: 外包员工: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工作的员工。 劳务派遣公司:是与外包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承担用人单位义务,将员工派遣到用工单位的主体。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费用。 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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