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成年人的姓名权归谁所有?

我家孩子还未成年,最近我和孩子爸爸在孩子姓名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我想给孩子改个名字,可他爸爸不同意。我就想知道,未成年人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他们的姓名权到底归谁所有呢,是父母一方,还是双方都有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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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成年人姓名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未成年人的姓名权归属问题,其实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规定和考量。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姓名权的概念。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对于未成年人而言,虽然他们同样拥有姓名权,但由于其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在行使姓名权方面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里的自然人自然也包括未成年人。不过,因为未成年人在认知和判断能力上尚未成熟,他们无法独立地行使姓名权。 在实际生活中,未成年人的姓名通常是由其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这是因为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利和义务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姓名权。在孩子出生后,父母会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家庭情况为孩子取名,并进行户籍登记。在这个过程中,父母行使的是对未成年人姓名的设定权。 然而,如果涉及到变更未成年人姓名的情况,就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原则。一般来说,父母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变更孩子的姓名,这种行为可能会侵犯另一方的权利。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这表明,在变更未成年人姓名时,父母双方的意愿都应该得到尊重。 随着未成年人年龄的增长,当他们具备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时,他们的意愿也应当在姓名变更等问题上得到适当的考虑。比如,当未成年人年满十周岁(在司法实践中,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他们对于自己的姓名可能已经有了一定的想法和偏好。此时,父母在决定是否变更孩子姓名时,应该充分听取孩子的意见。这不仅体现了对未成年人自主意识的尊重,也符合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宗旨。 总之,未成年人的姓名权本质上归未成年人自身所有,但在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由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代为行使相关权利。在设定和变更未成年人姓名的过程中,父母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适当考虑未成年人的意愿,以确保未成年人的姓名权得到合法、合理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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