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执行标的额有异议是否会中止执行?

我在一个执行案件里,对执行标的额有不同看法。我觉得执行标的额算多了,但不清楚提出异议后执行会不会暂时停下来。我担心要是执行不中止,可能会给我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执行到底会不会中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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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行异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对执行标的额有异议,是有可能导致执行中止的,但这不是绝对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执行标的额。简单来说,执行标的额就是在法院的执行案件中,需要执行的财物、金钱或者行为等的价值金额。比如,在一个欠款纠纷的执行案件中,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10万元,那么这10万元就是执行标的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如果当事人对执行标的额提出异议,法院会对该异议进行审查。在审查期间,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中止执行。一般而言,如果异议理由看起来比较充分,法院有可能会裁定中止执行,以避免错误执行给当事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例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执行标的额的计算存在明显错误,像计算利息的利率用错或者本金数额有误等情况,法院可能会先暂停执行,等查明正确的执行标的额后再继续执行。 但是,如果法院经过初步审查,认为异议理由明显不成立,或者不中止执行不会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实质性损害,那么法院可能不会裁定中止执行。比如,当事人只是主观认为执行标的额过高,但没有提供任何合理的证据或理由,法院通常会继续执行程序,同时告知当事人可以在后续的审查中进一步举证说明。 总之,对执行标的额有异议时执行是否中止,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和决定。当事人在提出异议时,应当尽可能提供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以增加异议被支持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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