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是否可以提执行异议申请?
我是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我觉得执行行为有些不合理,比如执行的财产范围超出了应执行的部分。我想知道,像我这种被执行人的身份,能不能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呢?
展开


被执行人是可以提出执行异议申请的。执行异议,简单来说,就是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而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的书面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被执行人作为当事人的一种,自然拥有提出执行异议申请的权利。 另外,从实际情况来讲,如果被执行人发现执行法院存在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例如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或者超标的查封财产等,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法院在收到被执行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后,会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并做出相应的裁定,以此来确保执行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