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被执行人的程序是怎样的?


变更被执行人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因出现法定事由,人民法院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被执行人,依法变更为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变更被执行人的程序。首先是申请环节。当出现可以变更被执行人的法定情形时,相关的权利人,比如申请执行人,需要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这里所说的法定情形,像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又如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的,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受等情况。申请人在申请时,要在申请书中明确阐述变更被执行人的事实、理由以及法律依据,同时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例如,如果是基于法人合并的情况申请变更,就要提供有关法人合并的文件等证据。接着是法院受理。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初步的审查,查看申请是否符合形式要件,比如申请书的格式是否正确、是否提交了必要的证据材料等。如果申请符合形式要求,法院就会予以受理。之后是审查阶段。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全面审查。这一过程中,法院可能会组织听证,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各方当事人可以在听证中陈述自己的观点、提供证据。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案件事实,判断是否存在变更被执行人的法定情形。最后是作出裁定。经过审查,如果法院认为申请理由成立,存在变更被执行人的法定情形,就会作出变更被执行人的裁定;如果认为申请理由不成立,就会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如果对裁定不服,还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救济。比如,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相关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对可以变更、追加当事人的各种情形以及相应的程序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变更被执行人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