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案外人对执行完毕的案件该如何救济?

我是一个案子的案外人,现在这个案子已经执行完毕了,但我觉得执行结果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办法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知道法律上对于案外人在案件执行完毕后有什么救济途径,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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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案外人指的是在执行案件里,除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之外,和执行标的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当案件执行完毕后,如果案外人认为执行行为损害了自身合法权益,是有相应救济途径的。 首先是执行回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这意味着要是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后来被确认有误并撤销了,案外人可以要求返还已执行的财产。例如,原本依据一份错误的判决执行了案外人的财产,后来判决被撤销,案外人就有权通过执行回转程序要回自己的财产。 其次是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虽然案件已经执行完毕,但如果案外人有正当理由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仍可通过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来主张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三条规定,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案外人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向法院请求确认自己对执行标的享有权利,并排除对该标的的执行。 另外,案外人还可以申请再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比如案外人发现原判决涉及的财产归属有误,损害了自己的权益,就可以通过申请再审来纠正错误。 总之,案外人在面对执行完毕的案件时,如果认为自身权益受损,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救济途径,通过合法的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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