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会影响执行吗?
我涉及一个执行案件,法院已经开始执行相关财产了。我对执行有一些不同意见,提出了执行异议,但不知道这会不会影响法院继续执行。我担心如果不影响,财产很快就执行完了,后面就算异议成立也没办法挽回损失。所以想问问执行异议到底会不会影响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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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简单来说,就是有人觉得法院执行的东西不是被执行人的,或者执行行为有问题,就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也就是说,当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后,法院会先进行审查。 在审查期间,一般情况下,执行是不会停止的。这是为了保证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避免被执行人利用执行异议来拖延时间,转移财产。但是,如果案外人提供了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 如果法院经过审查,认为执行异议理由成立,那么就会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这里的中止执行,就是暂停对有争议的执行标的的执行行动。要是理由不成立,法院会裁定驳回异议,执行程序会继续进行。 所以,执行异议本身并不必然影响执行,关键要看法院的审查结果以及是否有担保等情况。当事人在提出执行异议时,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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