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装潢侵权判定标准是什么?


包装装潢侵权判定在商业活动中十分重要,它关系到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竞争秩序。简单来说,包装装潢指的是为了包装商品而使用的装饰,包括包装的形状、图案、色彩等元素,这些元素组合起来能让商品在市场上有独特的识别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其中就包括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这为包装装潢侵权判定提供了法律依据。 判定包装装潢是否侵权,首先要看权利主体的商品包装装潢是否具有一定影响。所谓有一定影响,是指该商品在市场上有一定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比如一些知名品牌的商品,它们的包装装潢经过长期使用和宣传,已经在消费者心中有了深刻的印象,就属于有一定影响的包装装潢。 其次,要判断被控侵权的包装装潢与权利人有一定影响的包装装潢是否相同或者近似。在判断是否近似时,要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相关公众指的是与该商品有交易关系的消费者和经营者。判断时,要从整体和主要部分进行观察对比。比如,两款饮料的包装,在形状、主要图案、色彩搭配等方面非常相似,容易让消费者在购买时产生混淆,误以为是同一家企业的产品,那么就可能构成近似。 此外,还要考虑是否存在混淆的可能性。这里的混淆不仅包括消费者误认商品来源,还包括误认为商品的生产者与权利人之间存在许可、关联等特定联系。即使消费者没有实际发生误认,但存在这种误认的可能性,也可能被认定为侵权。 在实际案例中,如果权利人认为他人的包装装潢构成侵权,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如商品包装实物、销售数据、消费者反馈等,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上述判定标准和证据进行审理,最终确定是否构成侵权。如果构成侵权,侵权方可能需要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