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收到子公司利润是否需要交企业所得税?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企业所得税的基本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简单来说,就是企业赚了钱之后,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向国家交税。 对于母公司收到子公司利润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关键要看是否符合相关的税收政策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这里的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进一步解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也就是说,如果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居民企业,并且母公司是直接投资于子公司,那么母公司从子公司取得的利润分配,也就是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可以作为免税收入,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但如果子公司是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且母公司连续持有其股票不足12个月就取得了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那么这部分收益就不能免税,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在实际操作中,母公司需要留存相关的证据资料,以证明其取得的投资收益符合免税条件。比如,要证明投资关系的文件、利润分配的决议等。如果税务机关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这些资料可以帮助母公司顺利享受免税政策。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符合条件的母公司收到子公司利润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但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来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