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财产?


在探讨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分割以及继承的遗产是否为夫妻财产这两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来看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的分割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情形不同,分割方式也不同。如果是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通常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该房产属于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例如,小明的父母在小明结婚前出资为他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明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在小明离婚时,就属于小明的个人财产,其配偶无权分割。 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小张和小王结婚后,小张的父母出资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小张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在离婚时就属于小张个人所有。要是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再说说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在继承遗产时,被继承人明确表示该遗产只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那么这份遗产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若没有明确表示,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小李在婚姻期间继承了其父亲的一笔遗产,其父亲的遗嘱中写明该遗产只归小李一人所有,那么这笔遗产就不属于小李和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分割以及继承遗产是否为夫妻财产,都需要结合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判定。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