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不给子女,子女户口怎么办?
我家父母有套房子,他们说以后不把房子给我。可我的户口现在还在这套房子上,我担心之后会有麻烦。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的户口该怎么处理,是必须迁出吗,有没有其他办法能让户口继续留在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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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父母房不给子女时,关于子女户口的处理问题,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形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户口和房产所有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户口是居民的居住登记,而房产所有权是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我国,并没有法律规定子女因为没有获得父母房子的所有权就必须迁出户口。也就是说,即使父母决定不把房子给子女,子女的户口也不必然要从该房屋地址迁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但并没有规定在房产所有权变更时,原户口登记人员必须迁移户口。 不过,如果父母因为房子的事情,希望子女将户口迁出,双方可以先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达成一致,子女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迁移户口。迁移户口的方式有多种,比如,如果子女自己有其他房产,可以将户口迁入自己的房产处;若子女结婚了,也可以将户口迁入配偶处。另外,如果子女符合当地集体户口的落户条件,也能将户口迁入集体户口。 要是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并且父母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迁出户口,通常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受理这类单纯的户口迁移纠纷。因为户口迁移问题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主要由户籍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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