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假释考验期内犯罪该如何数罪并罚?

我之前因为犯罪被假释了,现在还在假释考验期内。但我又不小心犯了新罪,我特别担心接下来会怎么处理。想知道在这种假释考验期内犯罪的情况,法律上是如何进行数罪并罚的,心里实在没底,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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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释数罪并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假释考验期内犯罪如何数罪并罚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假释和数罪并罚的基本概念。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而数罪并罚就是当一个人犯了多个罪时,法院对其所犯的各罪分别定罪量刑以后,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 当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罪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这就意味着,一旦在假释考验期内犯了新罪,之前的假释会被取消。 对于数罪并罚的具体操作,按照《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这里的“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指的是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时,前罪剩余还未执行完的刑期。 而《刑法》第六十九条对数罪并罚的原则作出了规定。如果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简单来说,就是要综合考虑各个罪的刑罚情况,根据不同刑罚的特点和法律规定来确定最终要执行的刑罚。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假释考验期内犯罪的数罪并罚,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新罪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分子在前罪中的表现等因素,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公正、合理的判决。同时,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等义务,一旦违反规定,就可能面临撤销假释、重新收监执行刑罚等后果。所以,假释考验期内的犯罪分子应当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再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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