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是怎样的?
我家里有人被判了有期徒刑,听说符合条件可以假释。我想了解下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具体是怎么回事,考验期限是多久,在考验期内要遵守什么规定,如果违反规定会有什么后果,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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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考验是在犯罪分子获得假释后,对其进行监督考察的一段时期,以此来确定犯罪分子是否真的不再具有社会危险性,是否能够真正回归社会。对于有期徒刑而言,假释考验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例如,犯罪分子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了6年,那么剩下的4年就是其假释考验期限。 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假释的犯罪分子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四条,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是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是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是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是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若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违反这些规定,情况严重的,就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如果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而要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分别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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