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以前卖淫现在没做了,公安会传唤吗?

我之前有过卖淫行为,但现在已经不做了。最近心里一直很忐忑,担心警察突然找上门。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即便现在已经停止卖淫了,公安机关还会不会传唤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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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淫传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传唤这个概念。传唤是指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对于您提到的以前有卖淫行为,现在已停止,公安机关是否会传唤的问题,这涉及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时效以及案件查处等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如果您的卖淫行为在发生后的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就不会再对您进行处罚,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因此传唤您。但如果在这六个月内,公安机关已经发现了您的卖淫行为,即便您现在停止了,公安机关依然有权按照法律程序对案件进行处理,可能会传唤您进行调查。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即便过了六个月的处罚时效,如果涉及到其他相关案件,比如与您卖淫行为有关联的组织卖淫、强迫卖淫等犯罪案件在侦查过程中,为了查明事实,公安机关也可能会传唤您了解相关情况。因为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和治安违法行为的时效是不同的,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会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来确定。例如,组织卖淫罪等犯罪,追诉时效可能长达十几年甚至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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