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优先权是如何规定的?


专利申请优先权是一个在专利申请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概念,它能给予申请人一定的优势。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专利申请优先权的相关规定。 首先,专利申请优先权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外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本国优先权则是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对专利申请优先权做出了明确规定。该法规定了享有优先权的条件和期限等内容,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外国优先权,以发明和实用新型为例,申请人在外国首次申请后的十二个月内,在中国就相同主题再次申请时,其申请日可以按照在外国首次申请的日期来确定。这样一来,如果在这十二个月内有其他人就相同主题申请专利,由于申请人享有优先权,其申请会被视为先于其他人,从而增加获得专利授权的可能性。外观设计的外国优先权期限是六个月。 本国优先权同样重要。在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情况下,十二个月的期限内再次申请相同主题的专利,也能获得优先权。这对于申请人来说,有机会对之前的申请进行完善和改进,同时又能保留首次申请的日期优势。 要享有优先权,申请人需要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总之,专利申请优先权为申请人提供了一定的时间和权利保障,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可以充分利用这一规定,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发明创造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