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用减缴办法是怎样的?


专利费用减缴是国家为了鼓励发明创造,减轻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经济负担而出台的一项政策。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专利费用减缴办法。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可以减缴的费用类型。根据《专利费用减缴办法》第二条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费用: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复审费。 接着是可以申请减缴的条件。该办法第三条指出,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费用: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然后是减缴的比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减缴上述收费的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可以减缴上述收费的70%。 关于申请流程,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减缴专利费用的,应当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个人请求减缴专利费用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企业请求减缴专利费用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费用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收费减缴请求书后,会对其进行审查。如果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准予减缴相关费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减缴,会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自通知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补缴不足部分;逾期未补缴或者补缴金额不足的,按未缴纳费用处理。 总之,专利费用减缴办法为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减轻了他们的经济压力,鼓励更多的人进行发明创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