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诉讼中原告应提交哪些证据?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原告需要提交一系列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应提交的证据类别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据。这主要是用来表明原告是合法的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例如,原告是专利权人,就需要提交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年费缴纳凭证等。如果是利害关系人,像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要提交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起诉的情况下提起诉讼,不仅要提交排他实施许可合同,还要提交专利权人放弃诉讼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以主体资格的证明是诉讼的基础。 其次是证明涉案专利有效性的证据。专利要想受到法律保护,必须是有效的。原告需要提供专利授权公告文本,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等。此外,还可能需要提供专利检索报告、专利权评价报告等,以证明专利的稳定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有效的专利才能主张侵权保护。 再者是证明被告侵权事实的证据。这是非常关键的一部分。原告要提供被告实施侵权行为的证据,比如被告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使用侵权产品的证据。可以通过购买侵权产品并进行公证,获取产品实物、销售合同、发票、宣传资料等。还可以进行现场勘验、保全证据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所以证明被告有侵权行为的证据至关重要。 最后是证明原告损失或被告获利的证据。原告可以提交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的证据,如销售量减少、利润降低等方面的证据。如果难以确定实际损失,也可以提供被告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证据,比如被告的财务报表、销售数据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总之,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原告要全面、充分地准备各类证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证据,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