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许可分为哪些情况?


专利的许可有多种情况,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普遍许可,也叫非独占许可,这是最常见的许可形式。简单来说,就是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区内使用有关专利,同时许可人自己还能使用这个专利,也可以再和第三方签订该项专利的许可合同。比如甲公司有个专利,许可乙公司在某地区使用,甲公司自己在该地区也能用,还能再许可丙公司在该地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这种许可下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 。 排他许可,又称独家许可。除了许可人自己能实施有关专利外,其他情况和独占许可基本类似。就是说在规定区域内,只有被许可人和许可人能使用该专利,其他人不行。例如,甲许可乙在特定地区排他使用专利,那么在这个地区只有甲和乙能使用,其他第三方不能用。 独占许可,也叫完全许可。被许可人不仅可以在规定地域内使用有关专利,而且能排除包括许可人在内的一切其他人在该地域实施该项专利。要是发现侵权行为,被许可人有权直接向法院起诉。并且独占许可证的被许可人一般还有权向第三方发放分许可证。在许可合同规定的地区内,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的权利几乎和专利权人的权利一样大。 分售许可,指的是被许可人在得到许可人的同意后,还可以将专利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例如,A许可B使用专利,B经过A同意后,又许可C使用该专利。 交叉许可,也叫互惠许可,是技术贸易双方把价值差不多的专利技术互相交换使用的一种许可形式。比如甲公司和乙公司,甲公司有个专利A,乙公司有个专利B,双方觉得对方的专利对自己都有用,就通过交叉许可,互相使用对方专利。 相关概念: 普遍许可: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地区内实施专利,许可人保留自身实施及再许可第三方的权利。 排他许可:被许可人和许可人在规定区域内可实施专利,排除第三方。 独占许可:被许可人在规定地域内独家实施专利,排除包括许可人在内的其他人。 分售许可:被许可人经许可人同意可再许可第三方使用专利。 交叉许可:技术贸易双方以价值相当的专利技术互惠交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