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判有期徒刑后罚金需要交吗?

我因某些事被法院判了有期徒刑,同时还判了罚金。我不太清楚这罚金是不是一定要交,不交的话会有什么后果呢?我现在经济上有点困难,实在不确定要不要交这个罚金,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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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罚金缴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当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时,罚金通常是需要缴纳的。这是因为罚金是刑罚的一种附加刑,与主刑(如有期徒刑)一样,都是法院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出的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又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这意味着,一旦法院判决了罚金,犯罪分子就有义务按照判决要求缴纳。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主动缴纳,法院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比如冻结、划拨犯罪分子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名下的财产等,以此来保证罚金刑的执行。 不过,要是犯罪分子确实因为一些不可抗拒的灾祸,像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导致缴纳罚金存在困难,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定,看是否允许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但这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困难情况。 所以,总体来说,被判有期徒刑后附加的罚金原则上是要交的,但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申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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