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被撞身亡责任如何划分?


行人被撞身亡的责任划分是一个复杂但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过程。首先,我们要理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基本概念。它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相关部门根据事故各方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比例。 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处理这类事故的重要法律依据。根据该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到行人被撞身亡的情况,如果行人没有违反交通规则,比如在人行横道正常行走等,而机动车存在超速、酒驾、闯红灯等违法行为,那么一般情况下机动车一方要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例如,司机闯红灯将正在人行横道行走的行人撞身亡,这种情况下司机要承担主要责任。 如果行人存在过错,比如违反交通信号灯、不走人行横道等,同时机动车也有一定过错,如未保持安全车速等,那么双方都要承担相应责任。责任的具体比例会根据双方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比如行人闯红灯进入机动车道,而机动车司机没有及时采取有效制动措施,可能行人会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机动车司机也会承担相应比例责任。 要是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如自杀式撞车等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这种情况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行人是故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