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横穿马路被撞伤责任如何划分?


行人横穿马路被撞伤责任的划分,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最终由交警部门依据实际情况严谨认定。 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常见的责任划分情况: 首先,机动车须承担全面责任,行人无需担责。要是事故发生在人行横道线上,并且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实行人存在闯红灯行为,那么行人在此次事故中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而机动车则应承担全部责任。这是因为人行横道是法律赋予行人优先通行的区域,机动车在此区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机动车主要负责,行人次要负责。若行人在穿越道路时偏离了人行横道线,但同样没有证据表明其存在闯红灯行为,那么机动车在此次事故中应承担主要责任,行人则承担次要责任。虽然行人没有按规定走人行横道,但机动车作为相对高速行驶的一方,同样有注意观察路况、避让行人的义务,所以要承担主要责任。 此外,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人有闯红灯等过错行为,那么会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要是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而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也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比如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总之,具体的责任分配将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后续的赔偿等问题基本都以此为依据。 相关概念: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它载明了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人行横道:是指在车行道上用斑马线等标线或其他方法标示的,规定行人横穿车道的步行范围,是行人在道路上行走的安全通道,机动车在此需注意避让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