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盆骨折的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以及相应的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骨盆骨折的伤残鉴定标准和赔偿情况会因具体情形而有所不同,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 伤残鉴定标准 - **一般不评定为伤残等级的情况**:对于骨盆边缘发生的撕脱性骨折,或者耻骨、坐骨支等部位仅出现无明显位移的骨折现象,通常不需要进行手术治疗。患者只需在修养阶段进行适当的对症治疗,并注重骨折愈合的辅助治疗,功能受损程度相对较轻,一般无法评定为伤残等级。 - **可能评定为七级伤残的情况**:若骨盆骨折导致功能障碍较为严重,例如因产道狭窄而导致生育能力受限(针对未育者),或者骨盆骨折严重移位且症状明显的,有可能被评定为七级伤残。 - **其他可能的伤残等级情况**:骨盆骨折还可能被评定为二级到十级伤残。比如轻伤二级包含骨盆骨折的情况;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的,可能被评定为十级伤残。不过,具体的伤残等级需要由专业的医疗人员根据相关标准进行评估确定,主要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 ### 赔偿规定 - **工伤伤残赔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 -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相应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同时,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七级至十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赔偿则涉及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及残疾赔偿金等多个方面。其中,医疗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赔偿;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的必要性确定;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也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赔偿;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此外,若涉及间接损失如精神损失费等,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才能获得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