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外观专利有几处不同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我设计了一款产品,感觉和别人的外观专利有一些不同之处,但不确定这些差异是否能避免侵权处罚。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规避外观专利时存在几处不同就会有相应的处罚,具体处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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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专利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所享有的专利权利。规避外观专利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第七十一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关于“几处不同”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判定是否构成侵权。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主要是看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相同或者近似。判断时通常会整体观察、综合判断,考虑产品的整体视觉效果等因素。即使有几处不同,但如果整体视觉效果上与专利产品无实质性差异,仍然可能被认定为侵权。而且,如果侵权行为被认定,侵权人还可能面临停止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也就是必须停止制造、销售等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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