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口头告知不予延期审理是否可行?

我有个官司,之前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结果法院口头告知我不予延期审理。我不太清楚法院这样做合不合法,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告知不予延期审理的方式有没有规定,口头告知到底行不行呢?
展开 view-more
  • #延期审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延期审理指的是人民法院在已经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 对于告知不予延期审理的方式,目前我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强制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告知,也就是说从这个角度讲,口头告知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存在可能性的。 不过,在实际的司法实践当中,法院为了保证程序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常会倾向于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告知。因为书面告知能够留存清晰的证据,当事人可以清楚知晓法院的决定以及相关理由,也便于后续如果当事人对该决定有异议时进行申诉或者复议等操作。 如果法院只是进行了口头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出具书面的决定。这样可以更好地保障自身的知情权和救济权,避免在后续的诉讼过程中因为告知方式的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同时,若当事人对不予延期审理的决定不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是可以依法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表达自己的诉求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