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员工哺乳假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我是一名刚休完产假的妈妈,现在回到公司上班,公司却以人手不足为由不给我哺乳假。我想知道公司这种行为是否违法,若违法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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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哺乳假是指作为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母亲,所拥有的给孩子哺乳的时间。这是为了保障女职工在生育后能够更好地照顾婴儿,同时也是女职工的一项法定权益。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如果公司不给员工哺乳假,这种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对于公司不给予员工哺乳假的处罚,虽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没有明确具体的罚款数额等直接处罚措施,但该规定第十三条指出,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实际操作来看,如果女职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公司改正,要求公司给予女职工应有的哺乳假。若因公司不给哺乳假给女职工造成损害的,公司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女职工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劳动条件等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当遇到公司不给哺乳假的情况,女职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沟通,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安排哺乳假。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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