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职工个税计算是以当月计算还是累计为准?

我是一名职工,每月工资收入不太固定。发工资时发现扣税金额和我自己算的不太一样。我想知道,职工个税计算到底是按照当月工资来算,还是把工资累计起来算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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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税计算目前采用的是累计预扣法,并非单纯以当月工资计算。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累计预扣法的含义、计算方式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累计预扣法,简单来说,就是每月计算个税时,要把您从年初到当前月份的所有收入、扣除项等累计起来,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根据税率表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最后减去之前月份已经预缴的税额,得出当月应预扣预缴的税额。 具体的计算公式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中,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这里的累计减除费用,按照每月5000元乘以您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这样规定的法律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采用累计预扣法的好处是,对于月收入波动较大的职工来说,可以避免某个月收入高时多缴税,在全年整体收入不变的情况下,让纳税更加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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