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管制刀具故意伤害会怎么处罚?


持管制刀具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在法律上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考量,处罚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白故意伤害的含义。故意伤害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使用管制刀具作为伤害他人的工具,性质相对更为恶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如果持管制刀具故意伤害他人,但情节轻微,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就可能按照上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而当伤害后果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所说的重伤、轻伤等需要依据相关的人体损伤鉴定标准来确定。一般来说,司法机关会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对被害人的伤情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量刑。 此外,持有管制刀具本身也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所以,持管制刀具故意伤害他人,不仅要对故意伤害行为负责,还可能因非法持有管制刀具而受到额外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