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随意偷拍和偷别人的私人照片会受到什么惩罚?


首先,未成年人随意偷拍和偷拿别人私人照片的行为,可能会涉及侵犯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都属于隐私权保护的范畴。未成年人偷拍和偷拿私人照片的行为,明显违反了该条法律规定。 对于这种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也就是说,被侵权人可以要求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给被侵权人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从治安管理的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不过,考虑到是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如果未成年人偷拍照片后将照片进行传播、贩卖等,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