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续债要怎么进行税务处理?
我公司发行了永续债,但是对于它的税务处理不太清楚。不知道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等方面有什么规定,是按照债务利息支出处理,还是其他方式呢?希望了解一下永续债税务处理的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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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续债是一种没有明确到期日或者期限非常长的债券。在税务处理方面,有着相应的规定。 根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企业发行的永续债,可以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即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发行方和投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同时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发行符合规定条件的永续债,也可以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即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准予在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这些规定条件包括:被投资企业对该项投资具有还本义务;有明确约定的利率和付息频率;有一定的投资期限;投资方对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不拥有所有权;投资方不参与被投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被投资企业可以赎回,或满足特定条件后可以赎回;被投资企业将该项投资计入负债;该项投资不承担被投资企业股东同等的经营风险;该项投资的清偿顺序位于被投资企业股东持有的股份之前。 企业发行永续债,应当将其适用的税收处理方法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等发行市场的发行文件中向投资方予以披露。发行永续债的企业对每一永续债产品的税收处理方法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企业对永续债采取的税收处理办法与会计核算方式不一致的,发行方、投资方在进行税收处理时须作出相应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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