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经营所得减除多少费用后计算个税?
我自己经营着一家小店,属于个人经营所得。一直不太清楚在计算个税的时候,要减除多少费用。我每个月收入不太固定,成本支出也有高有低,很想了解减除费用的标准,这样我就能清楚自己要交多少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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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经营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涉及到减除费用的相关规定。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经营所得的概念,它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所说的成本,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费用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损失则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此外,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除了上述成本、费用和损失的扣除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扣除项目,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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