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所得税法有哪些全文细则?

我对个人所得税法不太了解,想知道它具体的全文细则。我每个月工资会扣税,但不清楚具体的计算规则和扣除标准,也不知道还有哪些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想详细了解下个人所得税法的全文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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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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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面为你介绍一些个人所得税法中比较关键的细则。 首先是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需就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仅需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然后是应税所得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不同的应税所得项目,计税方式有所不同。比如,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和第三条中有明确规定。 接着是扣除项目。综合所得中,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这些扣除项目的规定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中找到依据。 还有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一些特定情形,可能会给予减免税优惠。例如,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纳税申报方面,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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