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肇事逃逸后该如何进行赔偿?


如果别人肇事逃逸,赔偿的方式如下: 首先是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如果肇事车辆参加强制保险,那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是因为交强险的设立目的就是为了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对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 ,不管肇事者是否逃逸,只要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就得在限额内赔偿。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要是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且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这时候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就会先垫付这些费用。之后,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接着说说赔偿项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要是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对于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如果与逃逸者就赔偿问题没办法协商或者对方拒绝赔偿,由于对方肇事逃逸已经涉嫌犯罪,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承担民事责任。当事人若与其不能协商民事赔偿,可以在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时附加民事赔偿 。 相关概念: 交通肇事逃逸:指在路上出了车祸以后,当事人为了躲避法律责任,把车子开走或者直接扔掉不管,然后躲起来的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在特定情况下,比如机动车不明、未参保交强险等,对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抢救、丧葬等费用进行垫付,之后再向责任人追偿的一种保障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