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在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因事故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时,责任方需要给予受害者的经济补偿。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赔偿范围。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医疗费涵盖了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康复费等,一般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也是重要的一项赔偿内容。它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按照《民法典》上述条款,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也在赔偿范围内。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依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护理费同样不容忽视。当受害人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时,就会产生护理费。这同样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是责任方需要承担的赔偿项目。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 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此费用,具体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也应得到赔偿。
营养费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的。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除了上述赔偿项目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若受害人不幸死亡,赔偿范围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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