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车辆租赁费税率是多少?


个人车辆租赁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在我国税收体系中,与之相关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等。 首先是增值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个人出租有形动产,征收率为3%。不过,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个人作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租车辆适用该优惠政策,即按照1%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 + 1%)×1%。 接着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它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根据所在地区不同,税率分为7%(市区)、5%(县城、镇)和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例如在市区,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也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率一般为2%。计算公式分别为:教育费附加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3%;地方教育附加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2%。 最后是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每次收入是指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计算公式如下:当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时,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 - 准予扣除项目 - 修缮费用(800元为限) - 800元]×20%;当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时,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 - 准予扣除项目 - 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 - 20%)×20%。准予扣除项目主要是前面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