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平顶山市行政复议证据规则是怎样的?

我在平顶山市遇到了一个行政方面的事情,准备申请行政复议。但我不太清楚在这个过程中证据规则是怎样的,比如什么样的证据有效,该怎么收集和提交证据,在行政复议里证据的证明力又是怎么判断的,想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展开 view-more
  • #行政复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行政复议证据规则是保障行政复议公正、合法进行的重要依据,平顶山市的行政复议证据规则也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内容。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行政复议证据的概念。行政复议证据是指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能够证明行政复议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它可以帮助复议机关查明事实真相,从而作出公正的复议决定。行政复议证据有多种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常见的证据类型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比如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书。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例如被查封的物品。视听资料是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复议机关所作的陈述。当事人的陈述是指行政复议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向复议机关所作的叙述和说明。鉴定意见是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意见。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勘查、检验后所作的记录。现场笔录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现场情况所作的记录。在行政复议中,证据的收集、提供和审查有着明确的规则。对于被申请人(通常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来说,其负有举证责任。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如果被申请人不按照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而申请人也可以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申请人的举证责任。复议机关在审查证据时,会从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等方面进行判断。真实性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而不是虚假的。关联性是指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能够对案件事实起到证明作用。合法性是指证据的收集方式、形式等都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例如,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此外,在证据的证明力方面,一般来说,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鉴定意见、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意见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意见;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总之,平顶山市的行政复议证据规则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的,无论是申请人还是被申请人,都应当遵守这些规则,以确保行政复议的公正、合法进行。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