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订合伙开店协议应该注意哪几点问题?

我打算和朋友合伙开一家店,听说签订合伙开店协议很重要,但我不太清楚要注意些什么。我担心协议没签好,以后会和朋友产生纠纷,影响我们的关系和店铺的经营。所以想了解下签订合伙开店协议具体要注意哪几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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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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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活动中,合伙开店是一种常见的经营模式。签订合伙开店协议是保障各合伙人权益、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以下是签订合伙开店协议时应该注意的几个关键问题: 首先,要明确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出资是合伙人参与合伙的基础,不同的出资方式(如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在价值评估和权利义务上可能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八条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因此,在协议中必须清晰地写明每个合伙人的出资情况,以及何时完成出资,避免后续因出资问题产生纠纷。 其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是协议的核心内容之一。合伙人共同经营的目的是获取利润,同时也需要共同承担可能出现的亏损。协议应明确规定利润的分配比例和方式,以及亏损的分担方式。一般来说,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可以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但也可以根据合伙人的约定另行确定。《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再者,合伙事务的执行方式也需要在协议中明确。合伙事务的执行关系到店铺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是合伙人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体现。协议可以约定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也可以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如果委托部分合伙人执行,其他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情况。《民法典》第九百七十条规定,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另外,入伙与退伙的条件和程序也是不可忽视的部分。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可能会有新的合伙人加入,也可能会有合伙人因各种原因退出。协议应明确规定入伙的条件和程序,以及退伙的情形、方式和财产结算办法。《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四条规定,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最后,协议中还应明确争议解决方式。在合伙经营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争议和纠纷。为了及时、有效地解决争议,协议可以约定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选择合适的争议解决方式可以节省时间和成本,维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签订合伙开店协议需要谨慎对待,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合伙经营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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