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笔录范文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笔录是在执行逮捕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法律文书,它如实记录了逮捕的相关情况,具有重要的证据价值和法律意义。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其相关内容以及给出一个大致的范文示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些关键的法律概念。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执行逮捕笔录则是对整个逮捕过程的文字记录,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而执行逮捕笔录就是对这些法定程序执行情况的记录。 下面是一个简单的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笔录范文示例: 《执行逮捕笔录》 时间:[具体年月日时分] 地点:[详细地点] 执行人员:姓名、单位、警号 被逮捕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 笔录内容: [执行人员表明身份]我们是[单位名称]的民警,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现对你执行逮捕。这是逮捕证(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请你过目。 被逮捕人反应:[记录被逮捕人的语言、动作等反应] 执行人员:现在我们将对你进行搜身,请你配合。 搜身情况:[记录搜身过程中发现的物品等情况] 执行人员:我们将带你前往[羁押地点]进行羁押。 被逮捕人是否配合:[是或否] 被逮捕人签名:[被逮捕人签字确认] 执行人员签名:[执行人员签字] 需要注意的是,实际的执行逮捕笔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详细、准确地记录,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法律规定。不同地区、不同案件的笔录可能会在具体内容和格式上存在一定差异,但总体原则是要全面、客观地反映执行逮捕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