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全文是怎样的?

我想了解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具体要遵循哪些程序。因为我有个朋友涉及了一起刑事案件,我想弄清楚从立案开始,到后续的侦查、强制措施等各个环节,公安机关都有哪些规定和流程,好心里有个底。
展开 view-more
  • #刑事程序
  • #案件管辖
  • #立案规定
  • #侦查措施
  • #强制措施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涵盖了从案件受理到最终处理的一系列环节,是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活动的重要依据。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中一些主要规定。 首先是案件的管辖,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在案件受理方面,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立案审查期限一般不超过三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七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多种侦查措施。比如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并且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如果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