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多久会判刑?


污染环境罪从立案到最终判刑所需的时间并不是固定的,会受到案件复杂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一下其中涉及的法律程序和大致时间。 首先是侦查阶段。在这个阶段,公安机关会对案件进行侦查,收集相关的证据。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不过,如果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一些特殊案件,像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等,在上述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的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还可以再延长二个月。这一阶段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 接着是审查起诉阶段。侦查终结后,案件会移送到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相关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最后是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二十条、第二百二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