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需要哪些手续和证件?


办理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它们所需要的手续和证件有所不同。 首先来说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的手续如下:第一步,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第二步,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第三步,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四步,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第五步,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需要的证件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再看诉讼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诉讼离婚的手续大致为:首先,起草起诉状,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接着,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如果受理,法院会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之后,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开庭时,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最后,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进行判决。 诉讼离婚需要的证件和材料有: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相关证据。诉讼当事人应尽量收集抚养权、夫妻财产、债务和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等相关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