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笔录就意味着结案了吗?
我之前去派出所做了笔录,当时就是把事情经过说了一下。之后也没再接到派出所的消息,我不太清楚做了笔录是不是就代表这个事情已经结案了呀?我需不需要再主动去问问情况呢?有点搞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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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录是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对相关人员的陈述、证言等进行记录的一种书面材料。做笔录只是案件处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结案。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案件的办理有一套完整的流程。笔录的作用主要是收集证据、了解案件情况。比如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等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这些笔录会作为后续侦查、起诉、审判的重要依据。 案件结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在刑事案件中,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多个阶段。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后,案件才有可能真正结束。在行政案件中,也需要经过调查取证、作出处理决定等步骤,只有当所有程序完成,作出最终的处理结果后,案件才会结案。 所以,仅仅做了笔录远远不能代表案件已经结案。当事人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进展,适时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案件的处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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