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后取保候审的流程是什么?


批捕后取保候审是指在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申请并获得相关机关的同意,让犯罪嫌疑人在一定条件下暂时恢复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变更。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其流程: 首先是申请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这里的法定代理人一般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辩护人通常是律师等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人。申请时,需要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也就是取保候审申请书。申请书应详细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内容。 其次是决定阶段。办案机关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如果符合这些条件,办案机关就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然后是执行阶段。一旦决定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保证金的数额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之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 最后是解除阶段。如果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等情况,办案机关会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