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标后再次招标代理费怎么计算?


在了解流标后再次招标代理费如何计算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招标代理费的概念。招标代理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关于招标代理费的计算,在我国有相关的规定。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过,随着市场的发展,现在很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已经逐渐市场化,具体收费金额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市场行情、项目复杂程度等因素协商确定。 当出现流标后再次招标的情况时,代理费的计算通常有以下几种常见方式: 首先,要看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是如何约定的。这是确定代理费计算方式的重要依据。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流标后再次招标的代理费计算方法,那么双方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可能约定再次招标的代理费按照第一次招标代理费的一定比例收取,或者约定一个固定的金额作为再次招标的代理费。 其次,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综合考虑再次招标所增加的工作量、成本以及市场行情等因素来确定代理费。比如,再次招标可能需要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重新组织开标评标等,这些都增加了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成本,因此在协商时可以适当考虑这些因素。 另外,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确定流标后再次招标的代理费计算方式时,也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保障。如果双方无法就代理费的计算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总之,流标后再次招标代理费的计算方式主要取决于合同约定和双方协商的结果。在实际操作中,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明确相关条款,以避免在流标后出现代理费计算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