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读大学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
我和前妻离婚多年,孩子抚养权归她。现在孩子考上大学了,前妻要求我继续支付抚养费。我觉得孩子已经成年,读大学有自己的行为能力了,我不想再给抚养费,所以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我还有义务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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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对于离婚后孩子读大学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这一问题,需要从几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抚养费的概念。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孩子读大学时,通常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属于成年人。从法律严格规定来看,如果子女已经成年且能独立生活,父母没有继续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但是,如果孩子虽然成年,却因客观原因,比如因身体疾病等无法独立维持正常生活,或者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那么父母还是有支付抚养费的责任。 对于读大学的情况,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很多父母基于对孩子的关爱和责任,会自愿为孩子支付大学期间的费用。另外,如果离婚协议中有关于孩子读大学期间抚养费的约定,那么就需要按照协议来执行。所以,离婚后孩子读大学是否支付抚养费,关键要看孩子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有相关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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