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房子归属及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有一套房子,我们对房子归属问题有分歧。我想知道在法律上,离婚后房子到底归谁,是怎么计算归属权的,是按出资比例,还是其他什么标准来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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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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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房子的归属及计算方式是很多人关注的重点问题,这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看婚前买房的情况。如果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了房子,并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这套房子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举个例子,小张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也只有小张的名字,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子就还是小张的。 要是一方婚前支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而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小李婚前付了首付买了一套房,婚后和妻子一起还贷款,房产证上只有小李的名字。离婚时,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可能会把房子判给小李,但小李需要对妻子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再说说婚后买房的情况。若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子,无论房产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由双方平均分割。比如,小王和小赵婚后一起出钱买了一套房子,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小王还是小赵的名字,这套房子都属于他们两人,离婚时会平均分配。 另外,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要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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