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我们有房产、存款,还有一些投资。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标准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好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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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分割标准是很多面临离婚的人关心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是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自己商量怎么分这些财产,如果能达成一致,按照商量好的结果来就行。要是协议不成,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出轨、家暴等过错行为,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可能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一些财产。 如果是涉及到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这些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参与分割的,仍然归该方所有。比如,一方在结婚前买的房子,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这就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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