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执行追诉期是多久?
我和前夫离婚了,当时财产分割后他一直没按协议给我钱。现在过了一段时间,我有点担心是不是有追诉期限限制,要是超过时间我就没办法要回这笔钱了。所以想问问离婚后财产执行追诉期到底是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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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追诉期”主要用于刑事案件,而离婚后财产执行涉及的是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离婚后财产纠纷中,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比如,离婚协议约定对方在离婚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你一定数额的财产,但对方到期未支付,从这个月结束时你就知道权利被侵害了,那么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你需要在三年内起诉。 不过,如果在这三年期间存在一些法定情形,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中止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例如,你在两年时向对方催要过财产,那么诉讼时效就从你催要时重新计算三年。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比如,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你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主张权利,时效就会中止,等该原因消除后再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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